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处罚 -凯发k8官网登录
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部门规章】《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10月18日发布,建设部令第82号发布)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将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3月11日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第六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等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中标项目未实施的。
处罚标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六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中标项目已实施的。
处罚标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六以上千分之八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违法中标项目已实施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八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