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 -凯发k8官网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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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县级
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
【地方法规】《河南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7年7月25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10月25日施行,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发布,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三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第三十七条: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及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但符合开工条件的;或虽不符合开工条件但经责令停止施工后能立即停止施工且能在30日内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不予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在2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1.3%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在20000㎡以上5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3%以上1.7%以下的罚款。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50000㎡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7%以上2%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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