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满,逾期未恢复的 -凯发k8官网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满,逾期未恢复的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满,逾期未恢复的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第二十八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地方政府规章】《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应限期归还。因建设或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由负责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000平方米以上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应规定期限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下列规定处理:(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恢复绿地原状,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临时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恢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后,未按规定期限恢复绿地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处以罚款;"
66780121
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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