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临街面未设围档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逾期不改正的 -凯发k8官网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施工场地临街面未设围档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逾期不改正的
施工场地临街面未设围档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逾期不改正的
"1.【地方政府规章】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12月8日修正,河南省政府令第8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清除污物、污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其中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城市市区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五)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护栏或围布以外不准堆料弃料;2.【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施工场地的临街面未按规定设置不透视的围挡并保持整洁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十六条第二款 施工场地的临街面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不透视的围挡,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66780121
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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