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布施工期限、未及时清理泥土、污物,逾期不改正的
未公布施工期限、未及时清理泥土、污物,逾期不改正的
"【地方性法规】 《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条 因市政工程建设等原因经批准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施工,并设立明显标志,公布施工期限。因维修管道或者清疏排水管道、沟渠等产生的泥土、污物,应当即时清理,保持路面清洁、畅通。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未公布施工期限、未及时清理泥土、污物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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