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运垃圾未按规定倾倒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随意倾倒、抛撒,逾期不改正的
清运垃圾未按规定倾倒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随意倾倒、抛撒,逾期不改正的
"【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清运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倾倒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抛撒。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十二)违反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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