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携犬出户的 -凯发k8官网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未按规定携犬出户的
未按规定携犬出户的
"【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条 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犬只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三)不得让犬只在庭院、楼道大小便; (四)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乘坐电梯时应当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等措施; (六)不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营运客船、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七)不得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运动场馆、游园、商场、饭店、露天餐饮夜市、影剧院、歌舞厅、浴池等公共场所; (八)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含动物医院)等单位。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或者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并可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养犬证。"
66780121
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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