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逾期不改正的 -凯发k8官网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逾期不改正的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逾期不改正的
"【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条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前款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十一)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垃圾处置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垃圾处置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一千元的罚款;"
66780121
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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