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未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或使用高污染燃料露天烧烤食品的
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未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或使用高污染燃料露天烧烤食品的
"【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2月4日公布,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布)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露天烧烤食品,应当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六)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烧烤工具,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前款规定的处罚,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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