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 【部门规章】《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8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四条:房产测绘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8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二十一条:房产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者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
(二)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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