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 -凯发k8官网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处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年10月19日修订,建设部令第78号)第十条: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无
66780121
复议诉讼
附件
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pdf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