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凯发k8官网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处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发布,建设部令第80号)第十八条第一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无
66780121
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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