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事项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事项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主席令第13号)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