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违法行为的 -凯发k8官网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违法行为的
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违法行为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发布,主席令第4号)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66780121
复议诉讼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