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 -凯发k8官网登录
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
66780121
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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