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
二、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工作人员办实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一次性向来办事的人告知规定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地应接办事承诺期限马上办理,并出具办事回执;手续不全或不能马上办结的,应告知办事人。
四、杜绝行政不作为行为。工作人员对办事人申办事项应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或拖延不办,造成逾期的,工作人员应负直接行政责任;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耐心及时向办事人说明理由,并备案。
五、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因外出学习、请假或其他原因两天以上无法上班的,本科室要安排好接替人员。
六、由分管领导带队,办公室督查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七、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监督电话(88900611)。
八、内部自律制约。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和各项办事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廉政准则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九、违反政务公开和违纪处理。根据违反政务公开情况分别作出责令责任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公开检查。在局作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处分;对违反政务公开者的行为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